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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木(LOG)

品种概况

原木是原条长向按尺寸、形状、质量的标准规定或特殊规定截成一定长度的木段,这个木段称为原木。

原条经造材后形成的圆木段。有带皮的也有剥皮的。按原木材质和使用价值分为经济用材和薪炭材两大类。经济用材根据其使用情况又分直接使用原木和加工用原木。直接使用原木又分为采掘坑木、房建檩条等。加工用原木还可分特级原木、针叶树加工用原木和阔叶树加工用原木。这些原木作为森工主产品要符合国家木材标准。    

分类

在标准中对每一种原木规定有树种、用途、尺寸及尺寸进级、公差、木材缺陷限度、尺寸检量及材质评定办法等。原木按长度一般可分为长原木(6米以上)、中长原木(3~5.8米)和短原木(2~2.8米);按直径一般可分为粗径木(60厘米以上)、大径木(40~58厘米)、中径木(30~38厘米)、小径木(20~28厘米)和细径木(18厘米以下);按材质分特级原木、一等原木、二等原木、三等原木和等外原木。原木等级根据原木自身缺陷(节子、腐朽、弯曲、大虫眼、裂纹等)评定。原木用立方米计算材积,根据原木小头端面直径和长度在原木材积表上查找。

用途

木材的用途:要分为直接使用和经过化学或特殊加工做原料使用。木材直接使用的有:建筑、坑木、电柱、枕木、包装、家具、工艺雕刻、船舶、体育器械、文教用品、乐器、装饰、手榴弹柄、枪托、人造板等。经过化学加工或特殊加工做原料使用的有:造纸、人造丝、再生纤维素、硝化纤维素、醋酸纤维素、乙基纤维素、羟基纤维素、苯基纤维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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